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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08-30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龚轶先生“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龚轶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龚轶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
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龚轶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龚轶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
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龚轶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
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