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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2023-05-16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占本激励计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
序                                                                               划草案公告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号                                                                               日股本总额
                                                      (万股)       总数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张送根    中国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50.94         5.92%        0.11%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
 2       徐进     中国                                   70.00         8.14%        0.16%
                                  人员
 3       马敏     中国              总裁                 70.00         8.14%        0.16%

 4      刘铁昌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5.00         2.91%        0.06%

 5      黄志敢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2.33%        0.04%

 6      黄军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0         2.33%        0.04%

 7       齐敏     中国            财务总监               15.00         1.74%        0.03%

 8      赵永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3.13         1.53%        0.03%

二、核心业务人员、其他骨干人员(共 106 人)              403.73       46.96%        0.90%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 114 人)                  687.80        80%          1.53%

三、预留部分                                             171.95        20%          0.38%

                         合计                            859.75        100%         1.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