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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智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3-11-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天智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 29,545,09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5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370,199,990.23 元。扣除中信建投证券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
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3,699,990.23 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总发行费用
10,443,396.23(不含税)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56,594.00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上会师报
字(2023)第 06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大运村支行                                           110909313410115
宁波银行北京海淀科技支行                                           77120122000146629
                       合计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9,545,091 股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募集资金总额为
370,199,990.23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总发行费用 10,443,396.23(不含税)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756,594.00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已使用募集资    临时补充流动资    募集资金余
      项目名称
                          资总额              金金额          金金额        额(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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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0.00        5,938.71          4,000.00      9,612.29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智慧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16,455.66        1,743.59          8,000.00      6,716.38
       合计                   35,975.66        7,682.30         12,000.00     16,328.67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
环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
项具体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但并不排除该
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
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3、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管理,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变动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具体决
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天智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孙   栋             朱   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