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高铁电气:独立董事意见2023-08-25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铁
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铁
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戈德伟、杨为乔、徐秉惠
2023 年 8 月 23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