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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铁电气:高铁电气: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05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3-038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办
法》)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
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
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1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7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范鹏飞,2005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 4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拟签字会计师:姓名王腾飞,202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3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昊阳,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情况 4 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费用 55.8 万元,在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服
务招标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价 52.91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 44.91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8 万元)。如后续发生需调整审计费用的情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调整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1 年审计服务,审计
服务合同已到期,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
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按照《办法》要求以邀请招标的形式,公
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鉴于公司
变更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相关资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职业队伍,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
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
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
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需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聘请 2023 年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
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
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和文
件。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鉴于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审计服务
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以及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同意公司聘
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