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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业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8-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景业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景业智能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核设备”)进行投资,增资金额不超过 6,600 万元,投资后持股比例不高
于 5%。公司增资入股价格与西核设备本次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引入战略
投资人的最终增资价格一致,公司同步认购西核设备新增股份。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
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以上,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1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浦原”)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
股东,西核设备为中核浦原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核设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基本情况

     名称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孙治国
   注册资本     47,562.079442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610000727350466W
     代码
   成立时间     2001-04-10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北郊徐家湾渭滨街 5 号
                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
                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海洋工程装
                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
                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专用设备修
                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
                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
                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淬火加
                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
                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对外承包工程;标准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
                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
                验;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
                检测服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
                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     中核浦原持有其 100%股权
 董事会构成及   董事:孙治国(法定代表人)、丁正彪、卢辉煌、束轶、孙勇林;
 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丁正彪(总经理)、王芳(财务负责人)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   2023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 1-6 月
    资产总额                         168,218.47                           139,480.44
    负债总额                         156,692.20                           126,505.95
    资产净额                          11,526.27                            12,974.49
    营业收入                          93,058.72                            39,01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
                                       4,536.14                             1,335.46
   有者的净利润
注:上述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西核设备提供资料;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西核设备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
对本次增资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资信状况
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其他失信情况,其资信状况不影响公司本次
增资行为。

三、资产评估与交易定价

    西核设备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为
评估基准日,对西核设备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基于评估机构形
成的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 020057 号),合理确定增资价格。

    根据国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西核设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
战略投资者,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的认购价格不得低于
评估净资产折算的每元注册资本评估价值。西核设备结合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原
则条件、报价等因素,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和增资价格。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核设备作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拟向西核设备进行投资,相关增资协
议待西核设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战略投资者
和增资价格后签署。

五、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西核设备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所属的大型
设备设计、制造、集成供货及全寿期运维服务企业,是国内目前唯一具有制造全
套核电燃料操作与贮存系统(RFH)设备业绩和能力的厂家,先后参与完成了多
                                         3
项国家和集团公司重大科技专项产品的研制,形成了产业化制造与供货能力,近
两年业务稳健增长。随着我国核电建设的不断推进,核电设备市场持续拥有巨大
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公司本次向西核设备进行增资为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
于进一步发挥与中核集团的产业协同效应,延伸公司产业链技术,实现核燃料循
环产业链上下游的贯通,拓展公司市场能力,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的稳步提升,对
公司生产经营将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
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
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
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
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
会上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与商业合
理性,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本次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
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规划
的实施、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
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
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俞瑶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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