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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3-12-27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股票代码:688290




        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6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8

议案三: 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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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
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提前在公司股
东大会签到处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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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
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
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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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857 号悦江商业中心 35 层公
  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来建良先生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加人员签到,股东资格审查;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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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3     《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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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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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
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
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
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
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董事
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
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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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9)。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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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
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新规定,对《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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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制定《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防止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和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防范大股东和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议案己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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