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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浦迈:奥浦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7-29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3-02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3年

7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中确

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等相关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23年7月19日起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公示期10天;

    3、公示方式:在公司内部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若对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的,

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10.4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肖志华、HE YUNFEN

(贺芸芬)夫妇。除肖志华先生、HE YUNFEN(贺芸芬)女士外,《激励计划

(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五)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