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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高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12-02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1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西高院”)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

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预计减少 2023 年

固定资产折旧额约 20.00 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

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

加 2023 年净利润约 17.00 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

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

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

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

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

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应类别的固定

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了梳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3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3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8-10             3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10             3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2.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50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30             5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6、10             5
        节能设备         年限平均法        5-7              5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20             5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预计减少 2023 年固

定资产折旧额约 20.00 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

考虑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

2023 年净利润约 17.00 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

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高

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

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西高院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