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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源精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12-2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普源精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源精电”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普源
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399 号),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
源精电”、“公司”、“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27,389 股,并于 2022 年 4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21,309,554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95,947,42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9.093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25,362,131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907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涉及
股东 1 名,股份数量为 3,383,256 股,限售期为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 36 个月。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3,383,2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将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是非交易日,上市流通
日顺延至 2024 年 1 月 2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121,309,554 股,按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1,309,55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4.8 股,共计转增 58,228,586 股,
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79,538,140 股。
       2023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 284,6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9,822,740 股。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权登
记,新增 5,300,676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185,123,416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珠海高瓴耀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首发上市前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的规定,对于提交首发上市
申请前 12 个月内新增股份,自发行人办理完毕本企业取得前述发行人新增股份
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该等新增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383,256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珠海高瓴耀恒股权
 1      投资合伙企业(有     3,383,256           1.83%      3,383,256           0
        限合伙)
           合计              3,383,256           1.83%      3,383,256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1      首发限售股    3,383,256                 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起 36 个月
         合计         3,383,256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源精电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普源精电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嘉乐                        王 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