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工大高科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7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蓉君、廖朝晖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