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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帝奥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3-03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奥微”或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为“16 号准则解释”)相关

规定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帝奥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施行 16 号

准则解释,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先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第 16 号准则解释,对“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

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问题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说明。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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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施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施行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第 16 号

准则解释,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施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第 16 号准则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

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单

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

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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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 16 号

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施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 16 号准

则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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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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