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控股孙公司持 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浙江医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担保的事 项。 独立董事:宋小宁、吴翔、吴红日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