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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翔金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3-01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
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
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    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予以撤换。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职。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    董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第一百〇一条   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   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    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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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辞职导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
               1/3 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     董事职务。若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
               人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本章程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
               职务。                             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第一百〇八条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     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六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
    条
               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   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
               事会会议。                         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
第一百五十八
               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六条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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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   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
              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事会审议。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内部配套制度将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相应修订。同
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
关手续。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9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
中第 1、2、3、9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各项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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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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