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9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E海 证 券 交 易所科创板股 票 上 市规 则 》《L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 规则 》《公 司章程 》和 《独 立 董事 工 作 制度 》 等有 关规 定 ,我 们
作为 南京磁 谷科 技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的 独 立 董事 ,现 对第 二 届
董事 会第 四次 会 议 的相 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 立 意见 :
一 、《关 于选举第 二 届董事会 副董事 长 的议案 》 的独 立 意见
经 核 查 ,公 司选举第 二 属 董事会 副竞事长 的程序 符合 《公 司法 》等法律 、法
规 、规 范性 文件 及 《公 司章程 》 的有 关规 定和 公 司 需要 ,表 决结 果合 法 、有 效 。
经过 对 吴 宁晨 先生 的教 育背 景 、工 作 履历 、 专业经 验 等情 况 的充分 了解 ,我 们 认
为 吴 宁晨 先 生 符 合 《公 司法 》《公 司 章程 》 等 关 于任 职 资格 和 要求 的相 关 规 定 ,
不存 在 被 中 国证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处 罚和证 券 交 易所 惩戒 的情 形 ,具 备 担任 公 司副
董事长 的资格 和 能力 。
我们 一 致 同意选 举 吴 宁晨 先 生为 公 司第 二 属 董事会 副董 事长 ,任 期 自本 次董
事会 审议通 过之 日起至 第 二 属董事 会任 期届满 之 日止 。
(以 下无 正 文 )
(此 页无正文 ,为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赵昏
夏维剑 :
黄惠春:形⒈-荔
签署 口期 : 2⒆ 3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