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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恩斯: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11-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恩斯”、“上市公司”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出具《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 号)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06,667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1,120,00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4,826,667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19,296,017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5,530,650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的 854,651 股限售股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
股 21,890,666 股已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到的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 年 12 月 7 日)起 36 个
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012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比例为 21.22%。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
关承诺如下: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峰投资”)承诺:
    (1)本企业于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减持股份的条件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进行减持:
    1)本企业承诺的锁定期届满;
    2)若发生需本企业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
任;
    3)为避免发行人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发行人长期稳定发展,如本企业
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出售股份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 A 股股份,本
企业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
相同或类似业务或与发行人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
    (3)减持股份的方式
    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
    (4)减持股份的程序
    在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 3 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发出相关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
    (5)减持股份的数量、期限及价格
    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
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012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21.22%,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2020 年 12 月 7 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紫峰投资        20,120,000         21.22%        20,120,000           0

                   合计         20,120,000         21.22%        20,120,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自取得公司股份
    1              首发限售股                     20,120,000
                                                                          之日起 36 个月
                 合计                             20,12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赛恩斯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
了其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
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赛恩斯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赛恩斯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叶强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