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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迅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7-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为龙
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迅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迅半
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314,71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4.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130.1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028.10 万元,超募资金为
人民币 7,233.03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
230Z003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1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高清视频桥接及处理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8,167.06             25,745.06

    高速信号传输芯片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17,664.32             16,502.32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34,667.69             33,547.69

           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00,499.07             95,795.07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233.0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15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7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
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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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2,15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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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魏先勇                         占海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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