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
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
研究,拟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沟通。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8 日,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
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27 人,其中合伙人 166 人,注册会计师 948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1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
2020 年 12 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
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
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6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朱伟光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 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国军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
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容诚自 2014 年起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 年度
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经综合评估
及审慎研究,拟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
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
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
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准确、
客观、公正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