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慧辰:中信证券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6-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正在履行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辰股份”、“上市
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的运营情况进行了现
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李艳梅,马孝峰
(三)现场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1 日、22 日,2023 年 5 月 5 日、26 日、28
日、30 日,6 月 15 日、16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李艳梅,白宇。
(五)现场检查内容
本次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六)现场检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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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现场核查工作计划》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
门责任人发送调查资料清单及访谈计划;
2、查阅公司公告、三会文件、内控制度文件、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3、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4、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
账单等资料;
5、查阅上市公司上市以来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6、核查上市公司 2022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7、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
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会议材料。查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
理规则》《合同管理规则》《销售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内控部门负责人、审计委员会负责
人进行了访谈。此外,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内容显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
控制制度涵盖了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子公司合同签订管理等内容,根据公司提
供执行相关文件资料,公司按该等制度内容实际执行;同时,在子公司合同归档
的审核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以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水平;
2、经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否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
师事务所在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列示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应
收账款管理重大设计及执行内部控制缺陷、合同审批及签订内部控制执行重大缺
陷和企业层面控制重大执行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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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对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的访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审计委员
会通过会议沟通、聘请第三方独立机构、审阅文件、日常沟通督促、实际参与工
作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公司认真分析问题、讨论系统性改进方案,在应收账款
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风险识别/投后管理和反舞弊管理方面推进整改;
4、公司保持业务、人员、资产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等,与指定网络披
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高管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访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142023010 号)。主要原因系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仍处于
立案调查期间。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核查期间内公司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内幕信息及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经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审阅了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
账单、资金支付凭证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
事意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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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以及会计师出具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程序。募投项目进展速度
放缓的原因在于 2021-2022 年期间宏观外部环境变化及目标客户业务需求调整后
延,公司推迟了市场服务能力建设的物联网相关大量投入。AIOT 行业应用解决
方案云平台项目完成的研发工作已取得了相应知识产权证书,并签署了相关业务
应用合同,正在推进执行,其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经同步披露后
续实施计划。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
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履行了必要决策和
审批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重大对
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
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
变化情况。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824.80 万元,同比增长 4.68%,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13.73 万元,同比下降 395.09%,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245.20 万元,同比下降 194.89%。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是因为:1、收购子公司信唐普华及慧和
辰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2 年比 2021 年增加了 5,565.80 万元;2、
应收账款因逾期金额增加及逾期账龄延长,导致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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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2021 年增加 3,372.22 万元;3、2022 年毛利率比 2021 年有所下降,上述 3 个
原因导致 2022 年净利润比 2021 年下降。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并因此引发上交所
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日,公司存在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
他事项,具体详见“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相关事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142023010 号)。主要原因系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仍处于
立案调查期间。
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并因此引发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2]101 号,《关于对北京慧辰资道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
经理暨法定代表人赵龙、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徐景武、时任独立董事兼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洪金明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募投项目 AIOT 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以及基于多维度数据的
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进展缓慢,投入进度不及预期。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要求公司持续关
注以下事项:
1、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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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收购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汉慧辰资道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交易对手方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3、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
4、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6、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情况;
7、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情况及子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8、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慧辰
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
明》,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 0142023010 号)。主要原因系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仍处
于立案调查期间。
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并因此引发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慧辰股份存在其他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进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
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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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内容显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
控制制度涵盖了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子公司合同签订管理等内容,根据公司提
供执行相关文件资料,公司按该等制度内容实际执行;同时,在子公司合同归档
的审核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以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水平。经查
阅会计师出具的否定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在出
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列示了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应收账款管理重
大设计及执行内部控制缺陷、合同审批及签订内部控制执行重大缺陷和企业层面
控制重大执行缺陷;
2、在核查期间内公司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的内幕信息及董监
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
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10 号)。主要原因系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
3、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减少主要是因为:(1)收购子公司信唐普华及慧和辰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 2022 年比 2021 年增加了 5,565.80 万元;(2)应收账款因逾期金额
增加及逾期账龄延长,导致当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022 年比 2021 年增加
3,372.22 万元;(3)2022 年毛利率比 2021 年有所下降,上述 3 个原因导致 2022
年净利润比 2021 年下降。公司 2022 年度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并因此引发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
4、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则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程序。募投项目
进展速度放缓的原因在于 2021-2022 年期间宏观外部环境变化及目标客户业务需
求调整后延,公司推迟了市场服务能力建设的物联网相关大量投入。上述募投项
目仍在推进执行,其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已经同步披露后续实施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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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资产完整,业务、财务、机构、人员保持完全的独立性,不存在关
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或对外担保
情况;
7、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违
背其他承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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