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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24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 慧辰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666,0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666,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3.885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8852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2,118,051 股,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徐景武女士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武汉慧辰资道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0,896,120 97.5687 769,880 2.431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调整武     266,3 25.7005 769,8 74.2995       0     0.0000
          汉慧辰资道数        05            80
          据科技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方
          案的议案》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瑞元、陈睿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