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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莱光学: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514,7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514,7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262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26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由于工作原因,独立董事蔡建文先生、乐宏
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由于工作原因,监事陈海燕女士、王平女士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顾月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5,514,786 100.00              0          0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数               数
         关于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
  1                        514,786        100.00      0       0        0          0
         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明清、马开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