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辰科技: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5-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索辰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1号《关于同意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33,400股,发行价格245.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37,469,70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5,749,104.8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308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
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8,269.79 28,269.79
2 工业仿真云项目 22,910.57 22,910.57
3 年产 260 台 DEMX 水下噪声测试仪 18,800.00 12,210.00
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建设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500.00 3,5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3,480.36 96,890.36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34,684.55万元,本次
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405.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借款的
超募资金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
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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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40,40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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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
民币40,405.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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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程 韬 陈佳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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