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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2023-08-28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索

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索辰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主

体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索辰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拟订、审议流程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

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6、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

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增长

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成长性指标,是预测企业

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不断增加的营业收入,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
的条件。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个人设置了绩效考核要求,通过
考核,对激励对象工作绩效合格与否作出定性评价,作为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

补充,帮助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归属条件。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

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

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将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楼   翔             张玉萍              李良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