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
街道物联一路 233 号 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3
普通股股东人数 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545,6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545,6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673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673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824,009 94.87 313,857 5.11 838 0.01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824,009 94.87 313,857 5.11 838 0.01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824,009 94.87 313,857 5.11 838 0.0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 于 公 司 5,824 94.87 313,8 5.11 838 0.01
<2023 年限制性 ,009 57
1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关 于 公 司 5,824 94.87 313,8 5.11 838 0.01
<2023 年限制性 ,009 57
2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2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激励对象或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律师:陈虹、刘小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