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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慧智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

    二、《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
利实施做出的决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
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独立董事:李斌、薛爽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