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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太微: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3-06-15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3-017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裕太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情况如下:

    (一)聘任首席运营官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晓刚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晓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刚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07%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1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李晓刚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独

立董事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

现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聘任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聘任李晓刚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5 日




                                   2
附件

    1、李晓刚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

业于四川大学,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至 2009 年 10 月,先后任职于日月光半

导体有限公司,北京互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担任测试工程师;200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职于锐迪科微电子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测试工程师,测试经理,测试

总监;2020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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