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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军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包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国
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4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01,378,9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
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58,465,531.24 元,不含
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2,913,368.76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第 6-
00004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科军工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             80,484.90       32,900.00

2               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9,600.00       1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项目银行贷款      22,500.00       22,500.00

                   总 计                      122,584.90      75,00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投资目的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
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品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第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 5.3.4 条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
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
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此次现金管理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
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所获得的收益将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
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
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