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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时公司于近日完成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现拟将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为:机械、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投资;   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金属材料     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
 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依法需经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
                                              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营活动)(以实际签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
                                           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零
                                           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金属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股东大会的提议,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数同意,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反馈意见。                                 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说明理由并公告。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独
                                           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     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
                                           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新增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
                                           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
                                           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
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 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
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   定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
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     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
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续    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 1 年,可以
聘。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   续聘。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
务所。
                                           审计委员会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必须审议同意后由股东大会决定,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
                                           务所。


新增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
                                           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
                                           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
                                           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
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
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江西国科军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二、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全文将
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
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 日、8 月 17 日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3)、《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6)。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
取得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69771691N
    2、名称: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 999 号
    5、法定代表人:毛勇
    6、注册资本: 14,667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 2007 年 12 月 29 日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
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
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
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