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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军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6  

证券代码:688543           证券简称:国科军工     公告编号:2023-033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大街 999
号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6,839,5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6,839,5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207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20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毛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6,731,179      99.8752    108,332    0.124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6,731,179      99.8752    108,332    0.124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6,731,179      99.8752    108,332    0.1248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律师、季烨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