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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南湖:关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688552          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公告编号:2023-006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12,70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17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4,899,880.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276,144.65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56,623,735.52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19 号)。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并与保荐人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基本情况和
操作流程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材料、设
备、工程等款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所需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序,
须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 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
按月编制汇总表,并定期抄送保荐人。
    3、募集资金账户根据银行授信情况开具有全额保证金或无保证金银行承兑
汇票,有全额保证金以募集资金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并存储于募集资金保证
金账户中,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用募集资金保证金支付;无保证金待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后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
    4、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注销前,若存在本金及利息结余,应及时转入募集
资金专户。
    5、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
查与查询。保荐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三、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
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日常经营活动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