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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南湖: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9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且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
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时,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款项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许明君




                                                       2023 年 6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春飞




                                                       2023 年 6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系《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勇




                                                       2023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