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所需,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许明君、王春飞、胡作启 2023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