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软件: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688562 证券简称:航天软件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航天软
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
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8,900.00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
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建项目名称: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投资金额及
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8,9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8,900.00 万元( 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将根据项目建设
进度分批次投入。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的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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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研发成果不及预期、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可
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
许可( 2023〕65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发行数量为 10,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8,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95,234,774.06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2,765,225.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 2023〕
35401 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产品研制协同软件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17,967.22 17,967.22
2 神通数据库系列产品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15,206.65 15,206.65
3 航天产品多学科协同设计仿真 CAE)平台研发项目 4,079.37 4,079.37
4 ASP+平台研发项目 11,070.00 11,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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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6,739.44 6,739.44
合计 55,062.68 55,062.68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以实施新建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航天软件于 2020 年 4 月投资立项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心项目( 以下简
称商密网一期项目),重点开展云数据中心、网络条件、安全条件等基础能
力建设。该投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商密网一
期项目已完成全部工艺设备的实施,计划 2024 年 6 月完成项目终验。为进
一步扩大云服务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做强做大做优云服务业务,推动公
司业务转型升级,公司拟投资 8,900 万元,开展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
目 以下简称商密网二期项目)建设,新建商密网云数据中心异地数据备
份中心、邮件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内容,扩容提升计算存储、网络安全、
运营运维等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四川省等相关地区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为
准。
5.项目投资资金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8,900.00 万元,拟使
用超募资金 8,9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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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项目 投资额 投资比例
工艺设备费 8009 万元 9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 218 万元 2.40%
基本预备费 673 万元 7.60%
总投资 8900 万元 100.00%
注:计算结果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7.项目涉及的审批、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目相关备案手续
正在办理中。
三)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助推央国企数字化转型
结合国务院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发布,数字经济转向深化
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把握数字化
发展新机遇,商密网云数据中心要提前布局信创云建设和能力提升,在央
国企数字化转型中取得先发优势,持续推动数字化技术与工业制造业融合,
以数据要素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商密网二期项目将采用国产化芯片、
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成熟技术,提升云平台服务连续性和一致性,
进一步满足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大数据、大模型运行需求日渐强烈的趋势。
2.突破传统产业上云模式,输出平台化服务能力
当前,传统产业上云已成为常态,主流云计算公司早已布局企业级市
场。央国企集团也在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模式,加速创建世界一流企业,
希望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航天科工通过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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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网,围绕平台产品与服务、工业大数据为客户提供服务,中国电科通过
数字电科建设,统筹集团数字化转型,构建高效数字化协同平台。但实现
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提高协同效率,不能单纯依靠构架云计算平台解决。
通过平台能力升级,实现更大规模和范围的业务系统上云,特别是国产化
道路的实践,形成通用化底层平台和服务能力,赋能面临类似挑战的央企、
国家部委等用户,为数字产业创新提供坚实的 底盘”。
3.瞄准公司服务转型定位,优化商密网服务质量
随着商密网云平台承载的业务系统日渐增多,对运维运营质量和效率
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提升运维运营服务能力,增强自动化监控、运维
能力,打通终端用户和运维服务间的快速通道。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形势
日益严峻,围绕网络空间发展主导权、制网权的争夺日趋激烈。近年来,
商密网在攻防演练及重要活动期间,面临的网络风险越来越多;随着商密
网数据逐步积累,数据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必须尽快通过网络安全能
力增强、运营运维能力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提升商密网服务稳定性、
连续性。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技术手段成熟、可落地,能够满足业务需求
经过商密网一期项目建设,航天软件在商密网建设及运营方面积累了
较强的技术基础。为客户及其所属单位提供根据需求调用计算、存储、网
络、安全、应用系统和移动应用软件等资源的综合性私有云服务。通过新
型技术手段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及整体运维质量,关键环节选用成熟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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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能够满足未来商密业务系统部署运行的需求。
2.应用市场可持续增长,能够实现稳定收入
军工集团数字化转型普遍立足数据思维,建立覆盖国密网、商密网、
互联网全场景,经营管理全要素和科研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体系。基于商
密网开展非涉密业务系统的大集中部署及运行是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基础。
航天软件已为客户及其所属单位 70 多个业务系统提供基础云平台服务,使
用范围涵盖集团公司全级次单位,计划逐步推广到其他军工、央企单位。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工作的提速,商密业务系统建设任务明显增加,
市场需求稳定增长,预期收入能够完全覆盖建设成本。
3.商密数据中心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基础设施是实现科学技术突破、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支撑创新创业的重要基础。新型基础设施的发展要加强统
筹协调,强化各领域新型基础设施之间的技术融合、互联互通和智能交互,
促进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整合利用。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可有效
支撑军工、央企等集团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商密网云服务是航天软
件服务化转型的重要方向,是公司业务营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商密网云数
据中心二期项目符合航天软件发展战略及主业。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
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并带动公司核心产
品的推广,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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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航天软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
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商密网云数据中
心二期建设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事项涉及
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航天软件商密网云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对于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市场拓展具有积极作用。综上,公司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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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航天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商密网云数据
中心二期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了认证和可行
性研究,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航天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
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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