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3-07-25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7 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8-9 页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366 号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力合微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力合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力合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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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力合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
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力合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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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5,188,679.25 元后实际收到的
金额为 374,811,320.75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718,867.92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371,092,452.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3-25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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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开发费用 预备费
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智慧光伏及电
深南山发改
池智慧管理
21,631.47 15,300.00 5,756.45 9,043.55 500.00 备案(2022)
PLC 芯片研发
0386 号
及产业化项目
智能家居多模
通信网关及智 深南山发改
能设备 PLC 芯 17,672.24 13,700.00 4,122.47 9,277.53 300.00 备案(2022)
片研发及产业 0365 号
化项目
科技储备资金
9,000.00 9,000.00 不适用
项目
合 计 48,303.71 38,000.00 9,878.92 18,321.08 8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953.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设投资 开发费用 合 计 比例(%)
智慧光伏及电
池智慧管理
21,631.47 27.67 388.54 416.22 1.92%
PLC 芯片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智能家居多模
通信网关及智
能设备 PLC 芯 17,672.24 28.85 508.77 537.62 3.04%
片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科技储备资金
9,000.00
项目
合 计 48,303.71 56.52 897.31 953.83 1.9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17.26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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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518.87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0.00 115.00
律师费用 75.47 47.17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42.45
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 73.96 12.64
合 计 890.75 217.26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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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
(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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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
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 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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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
致),仅用于说明朱中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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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关于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梁瑛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未经本人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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