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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相微:新相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2-15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6

    议案三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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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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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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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 65 号 B 座 15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Peter Hong Xiao(肖宏)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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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复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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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修订。

     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
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以
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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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修订了相关制度。

     本议案共有四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相关制度文件。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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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前期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
质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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