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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仪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16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以口头、
短信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
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5 日的通知期限。会议由董事长臧
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
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
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含本数),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
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公司股
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和《独立董
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