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
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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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45 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42,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4,205,560 股的比例为 1.00%,购买的最高价为
21.56 元/股、最低价为 19.9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8,238,313.85 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比例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目前
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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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
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
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
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公司将根据增
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回
购股份数量等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
质变化。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增加回购
股份资金总额,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
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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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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