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8-0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
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2023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3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202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低于 10% 低于 6%
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25%或 2023 年、2024 年营 低于 15%或 2023 年、2024 年营
性股票第二个归 2024
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属期
17.5% 10.5%
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35%或 2023 年、2024 年、 低于 25%或 2023 年、2024 年、
性股票第三个归 2025
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
属期
数增长不低于 23% 数增长不低于 15%
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50%或 2023 年、2024 年、 低于 35%或 2023 年、2024 年、
性股票第四个归 2026
2025 年、2026 年四年营业收入 2025 年、2026 年四年营业收入
属期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30%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20%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