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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08-02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
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
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核心技
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0 年至 2022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
  度营业收入定比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2023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3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2023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低于 10%                     低于 6%
                              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4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25%或 2023 年、2024 年营 低于 15%或 2023 年、2024 年营
 性股票第二个归      2024
                              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业收入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属期
                                           17.5%                        10.5%
                              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5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35%或 2023 年、2024 年、 低于 25%或 2023 年、2024 年、
 性股票第三个归      2025
                              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2025 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定比基
     属期
                                     数增长不低于 23%             数增长不低于 15%
                              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2026 年营业收入定比基数增长不
 首次授予的限制
                              低于 50%或 2023 年、2024 年、 低于 35%或 2023 年、2024 年、
 性股票第四个归      2026
                               2025 年、2026 年四年营业收入 2025 年、2026 年四年营业收入
     属期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30% 均值定比基数增长不低于 20%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Z)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