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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玄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3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
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Liang Zhang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Liang Zhang 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
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
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39 人调整为 236 人,因
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原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至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9.6154 万股调整为 208.7693 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2906 万股调整为 24.136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
量不变为 232.9060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
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
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
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8 月 22 日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65 元/股,向 2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8.769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2 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 万元(含);同时,
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
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