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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球石墨: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3-07-12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
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3、截至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短于
10 天,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3 年 7 月 11 日,并以 17.2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8.20 万股。


                                         南通星球石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