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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06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5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出,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4.50 元/股调整为 23.15 元/股,授予数量由 25.575 万股调整为 38.1068 万股,其中,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
  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拟获授的 84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5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10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7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3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公司股本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产生了变化,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
  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98,32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242,497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498,320 股,公司的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242,497 股,公司的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50,498,320 股,公司未 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75,242,497 股,公司未发

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