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成都智明达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22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3-05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040,8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040,8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14.67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14.67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江虎先生担任会
议主持人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董事长王勇,独立董事李越冬、柴俊武、李
铃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邝启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1,023,465 99.8427 17,362 0.1573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丽雅、朱娅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