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8-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明达”或“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智明达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智明达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500.00万元,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
都智明达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智明达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47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此次预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之间正常、合法的
经济行为,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非关联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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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本次公司预计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并
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3 年 本次新增 本次增加 本次预计新增日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人 原预计 关联交易 后预计关 常关联交易的原
类别 易内容
金额 预计金额 联交易 因
根据业务需求新
向关联方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 技术开
- 470.00 470.00 增对关联方的技
采购服务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发服务
术服务采购
合计 - 470.00 470.00 -
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9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明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2 栋 1 单元 25 层 2501-2505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 75 号 2 栋 1 单元 25 层 2501-2505 号
注册资本 9,680.00 万元
主要股东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李明、李智、黄敏等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
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
经营范围 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 模拟芯片的设计和解决方案
最近一年主要财 总资产 9,074.34 万元、净资产 4,273.60 万元、营业收入 3,403.93 万元、
务数据 净利润-4,017.1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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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智明达持有该关联人20.6102%的股权;智明达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共青城智高合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该关联人
1.5496%的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
技术开发服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并在发
生关联交易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有利于资源的优
化配置和业务的协调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
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
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
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公司向第三方采
购类似服务的价格,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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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
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
不会对公司现有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
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
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须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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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迪 寇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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