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软件: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3-003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胡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陆翔、梁江、潘立、邓力群、梁海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7 年 4 月 9 日。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新实际控制的企业苏州星永宇企业管理
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
至 2027 年 4 月 9 日。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俞怀谷、黄梅雨、丁国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121.82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40 元,并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 3,365.46 万股变更为 4,487.28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陆翔、梁江、潘立、邓力
群、梁海霞,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
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
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行
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5、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
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二)苏州星永宇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承诺
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新实际控制的企业,承诺如
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
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
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若本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
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三)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新的一致行动人之外的高级管理人
员出具的承诺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立新的一致行动人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俞怀
谷、黄梅雨、丁国云,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
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则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
4、锁定期满后,若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
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未履
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5、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
6、本人将严格遵守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
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除将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人
还应将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缴给公司。
三、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上市,截止到 2023 年 11 月 6 日收市,公司股票
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 103.40 元/股,
触发前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相
关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
情况如下:
持股 持股数量 原股份锁 现股份锁
股东名称 与公司关系
方式 (股) 定到期日 定到期日
直接
控股股东及实 5,395,263
持股 2026 年 10 2027 年 4
胡立新 际控制人、董
间接 月9日 月9日
事长 2,500
持股
控股股东及实 直接
2,024,991
际控制人的一 持股
致行动人、董 2026 年 10 2027 年 4
陆翔
事、高级管理 间接 月9日 月9日
54,500
人员、核心技 持股
术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 直接
1,959,642
际控制人的一 持股
致行动人、董 2026 年 10 2027 年 4
梁江
事、高级管理 间接 月9日 月9日
-
人员、核心技 持股
术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 直接
1,959,642
际控制人的一 持股
致行动人、董 2026 年 10 2027 年 4
潘立
事、高级管理 间接 月9日 月9日
-
人员、核心技 持股
术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 直接
1,959,642
际控制人的一 持股
2026 年 10 2027 年 4
邓力群 致行动人、高
间接 月9日 月9日
级管理人员、 -
持股
核心技术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 直接
1,360,920
际控制人的一 持股 2026 年 10 2027 年 4
梁海霞
致行动人、高 间接 月9日 月9日
-
级管理人员 持股
苏州星永宇企 直接
1,200,000
业管理服务合 持股 2026 年 10 2027 年 4
员工持股平台
伙企业(有限 间接 月9日 月9日
-
合伙) 持股
直接
463,000
持股 2024 年 10 2025 年 4
俞怀谷 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 月9日 月9日
50,000
持股
直接
160,000
持股 2024 年 10 2025 年 4
黄梅雨 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 月9日 月9日
170,000
持股
直接
20,000
持股 2024 年 10 2025 年 4
丁国云 高级管理人员
间接 月9日 月9日
200,000
持股
注 1:间接持股数量按照自然人股东通过在苏州星永宇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间接持股方式穿透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数计算,该数量以四舍五入列示。
注 2:上述持股数量为承诺人持有的遵循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的首发前股份数量,不包括
通过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而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上述股东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
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保荐人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