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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凯大催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12-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催化”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凯大催化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23 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预计 2024 年   联方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发生金额     生金额(1-
                                                                  大的原因(如有)
                                                     11 月)
               公司(含子公司、孙
购买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
燃料和动力、                           97,500.00      61,384.33   详见下方注 1
               原材料、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
                   建筑工程服务
               公司(含子公司、孙
销售产品、商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20,000.00              -   详见下方注 1
品、提供劳务
                 商品、提供劳务
    合计                              117,500.00      61,384.33

     注 1:2023 年 4 月,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凯大”)与自然人王奇才、李先明、姜剑纲共同合资设立控股孙公司江西凯大金属资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大资源”),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公司持股 51%、王奇才持股
 33%、李先明持股 8%、姜剑纲持股 8%。凯大资源主要开展贵金属精炼、加工和提纯业
 务,专业负责贵金属二次资源的回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对外披露
 的《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编号 2023-018)。

     其中王奇才系公司长期供应商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智兴”)
 的实际控制人,李先明、姜剑纲分别持有公司供应商洛南铂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洛南铂腾”)46%和 18%的股份,出于谨慎性原则,自孙公司设立之日起,王奇才
及江西智兴、李先明、姜剑纲和洛南铂腾成为公司关联方,与其交易纳入关联交易范围
进行审议与披露。

     2023 年 1-11 月,公司向江西智兴、洛南铂腾分别采购 60,288.88 万元和 560.22 万
元。2024 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主要系基于公司 2023 年 1-11 月的实际采购情况及贵金属
价格波动的影响,对全年业绩预计情况和公司优化采购策略等各因素进行预计,具有合
理性。公司于 2023 年 4 月投资设立的孙公司凯大资源专注于贵金属二次资源的回收,
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安排,未来凯大资源在保障公司原材料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拟同步对
包括江西智兴、洛南铂腾在内的其他外部单位出售贵金属原材料,以进一步拓展公司的
整体销售规模,提升盈利水平。

    2024 年随着公司各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陆续完工,目前已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公司
董事郑刚实际控制的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室内装修等各
类业务,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其继续采购办公大楼室内装修工程服务,具有合理性,
2023 年 1-11 月向其采购额为 535.23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峡江工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奇才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18 日

    经营范围:进出口经营,废钯碳催化剂、废旧金属收购销售,有色金属、贵
金属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王奇才持有江西省智兴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股份 70%,任执行董事、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奇才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股
份 33%。

    交易内容:2024 年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西省智兴有色金
属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购买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90,000 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洛南铂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卫东工业集中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成平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
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金
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
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
术咨询;金属制品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李先明持有洛南铂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份 46%,姜剑纲持有洛
南铂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份 18%;李先明、姜剑纲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孙公司江
西凯大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股份 8%。

    交易内容:2024 年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洛南铂腾金属材料
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购买原材料交易金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销售商品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通惠南路 777 号 13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刚

    注册资本:1,688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
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门窗工
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郑刚担任公司董事;郑刚持有浙江正道怡心装饰有限公司股份
90%,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交易内容:2024 年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浙江正道怡心装饰
有限公司发生总部大楼装修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通过。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郑刚为上述议案的关联方,姚洪、林桂燕、
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 6 名董事为一致行动人,因此均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
审议后生效。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遵循有偿、公平和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定
价公允合理,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公允性

    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根
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及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
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
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
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
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保荐机构对凯大催化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 本 页无 正 文 , 为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杭 州 凯 大 催 化 金 属 材 料 股 份有 限

公 司 预 计 2 0 24 年 日 常 性 关联 交 易 的 核 查 意 见 》 签 字 盖 章 页 )




     保荐 代表 人 签 名 :

                                   章 魁                                   付芋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