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昆工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的预披露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221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1%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东 方 金 海 持 股 5% 5,610,000 5.1661%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投 资 ( 北 以上股东
京)有限公
司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
股份来 持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区间
源 原因
东 方 不 高 于 不高于 大 宗 2023 年 12 月 根据市场 北京证 自 身
金 海 1,085,917 1% 交易 29 日 -2024 价格确定 券交易 资 金
投 资 年 6 月 28 日 所上市 需求
( 北 前取得
京)有
限 公
司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东方金海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
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3、锁定期满,如果本企业拟减持股票,将遵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
关规定,结合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并遵守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企业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
的情形的,本企业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东方金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在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
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
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东方金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方金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东方金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东方金海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关于所持昆工科技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
函》。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