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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鑫汇科:董事换届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蔡金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2,37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丘守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41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0.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勇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776,806 股,占公司股本的 5.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秀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钟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此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蔡金铸先生、丘守庆先生、张勇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潘秀玲女士、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
东大会表决。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