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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鑫汇科: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
薪酬水平,公司制定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方案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至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或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按不高于 50 万元/年(税前);如非独立董事在公
司担任除董事职务外其他职务,其所担任其他职务相关的岗位工资标准与绩效奖
励政策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其他职务薪酬标准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除监事职务外其他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的岗位工资标准与绩效奖励政策领取薪酬,同时按 1000
元/月(税前)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职务外其他职务的监事,监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
前),按月发放。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按照国家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计算薪酬,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后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关联
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