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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鑫汇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05-17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依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现就
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此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蔡金铸先生、丘守庆先生、张勇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资格审查,此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及相关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潘秀玲女士、钟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实际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股东权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新增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已将相关
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将持有的深圳市鑫
汇科机电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壹磁智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壹磁智
控”)55%股权转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在与壹磁智控控股关系结束 12 个月
内公司将其认定为关联方。因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需要新增预计 2023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后续开展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与关联方交易
的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新增预计的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属正
常商业行为,对公司业务、财务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定价为市场化定价,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对公司独
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议案》。


                                                 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