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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鑫汇科: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2023-05-25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
通过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科电器”)
使用自有资金与郭立敏共同合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广东哥仑达智造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哥仑达智造”),主要经营范围为货物和技术的自营进出口。哥
仑达智造拟定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公司占 55%,郭立敏占 45%,双方均
以货币出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此次对外投资中,公司拟认缴出资为人民币 275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49%和
1.01%,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未达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标准,已经公
司总经理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拟投资成立的控股孙公司需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郭立敏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新齐宁路明日桃园八路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佛山市顺德区乔牧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哥仑达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村委会二环路 8 号顺德智富园 4 栋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和技术的自营进出口
   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金                            出资比例或持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额                                     股比例
   鑫汇科电器            275 万元     现金       认缴              55%

     郭立敏              225 万元     现金       认缴              45%

   注:哥仑达智造最终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以工商登记最终
核准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现金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与郭立敏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
    1、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哥仑达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
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作为合作的法人主体,独立经营;
    2、哥仑达智造注册资本金为 500 万元人民币,鑫汇科电器认缴人民币 275
万元,占哥仑达智造注册资本 55%;郭立敏认缴人民币 225 万元,占哥仑达智
造注册资本 45%。公司设立后三个月内各自完成 60%的认缴出资,一年半内各
自完成全部认缴出资,注册资本金全部为现金出资;
    3、公司经营范围为货物和技术的自营进出口。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将协同双方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
公司将借助对方较强的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以及积累的客户和渠道资源,进一步
拓展公司家用电器海外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小家电业务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角度做出的决策,可能存在一定市场
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外投资管
理运营的监督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会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设立控股孙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合作协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